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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105号:洪小强、洪礼沃、洪清泉、李志荣开设赌场案
来源: | 作者:yunhibo | 发布时间: 2020-02-27 | 74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洪小强、洪礼沃、洪清泉、李志荣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邀请人员加入微信群的方式招揽赌客,根据竞猜游戏网站的开奖结果,以押大小、单双等方式进行赌博,并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组织网络赌博活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被告人洪小强、洪礼沃、洪清泉、李志荣开设和经营赌场,共接受赌资累计达3237300元,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生效裁判审判人员:杨菲、宋征鑫、蔡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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