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进入评估阶段后,执行法官协调解决了各方对于如何确定油品现值的基准日以及评估中是否应含税值评估等争议问题,同时督促评估机构规范评估程序并及时作出评估报告,从而明确了青岛三家公司应承担的责任。经执行法官多方面工作努力,被执行人青岛三家公司主动通过青岛某化工公司甲将3.2亿元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全额履行完毕本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重庆五中院及时将青岛三家公司被查控在案的全部财产予以解除,并在依法扣减本案执行款项后,将余款全部退回被执行人账户。
【典型意义】
本案中,执行法官“抽丝剥茧”找准矛盾焦点,及时核实涉案油品的实际情况。在确定涉案执行财产抽余油实际不存在的情况下,为推进执行工作,法院经过深入细致研判,探索采取对虚拟资产进行种类物现值评估的方式,科学确定相关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有效破解执行中的障碍,为后续执行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执行法院运用司法智慧妥善化解纷争,积极协调各方当事人,认真释法明理,坚持以对话代替对抗,以善意化解分歧,针对各方当事人关注的焦点问题主动提供解决方案,并督促评估机构规范评估涉案油品,最终成功促使各方当事人就履行本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达成共识并及时履行,体现了强制执行工作中加大执行力度与善意执行理念的有机结合。
7.宝山区罗泾镇某村委会申请执行上海某园林公司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上海宝山法院多措并举化解矛盾强有力执结土地腾退案
【摘要】
本案执行法院积极争取区委、区政法委的支持,与公安机关、属地镇政府等多部门进行联动,准确掌握涉案场地的实际情况,摸排矛盾激化风险点,制定周密执行方案,多措并举,扫清执行障碍,高效完成百余亩土地的腾退工作。
【基本案情】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某村委会与上海某园林公司、上海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解除原告宝山区罗泾镇某村委会、被告上海某园林公司间的土地租赁协议,并判令上海某园林公司及第三人上海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司返还132.8亩租赁土地并支付拖欠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查明,涉案的132.8亩土地作为第三人的驾驶员培训基地使用,有470余辆教练车,约1.3万名学员在基地学习。培训基地占用的其余159亩土地也属于违法用地,场地上存在多处违法搭建房屋和设施,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已在巡查中发现该处违法用地,并挂牌督办该案件。另外,该驾校员工数百人曾联名信访,要求延期腾退,解决学员分流、补偿等事宜。此外,该驾校还存在大量学员因其他原因无法按期结业的情况,有矛盾激化的风险。
面对规模庞大的涉案土地、复杂的案情以及潜在的矛盾激化风险,宝山法院积极寻求宝山区委、区政府支持,在宝山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指挥下,成立了专案组,与公安机关、属地镇政府等多部门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群策群力。
针对驾校在涉案场地上持续招收新学员的行为,宝山法院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发函建议暂停办理驾校招录新学员的申请。同时,宝山法院会同宝山公安分局对驾校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股东进行约谈和法制教育,消除驾校股东的对抗情绪,督促其理性表达诉求,同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失信限消等措施,依法震慑了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为稳定驾校内部人员的情绪,宝山法院还协调由公安机关牵头,将涉案场地上的教练和学员分流安置至其他驾校进行培训活动,消除关键矛盾点。
通过前期充分的准备工作,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保障下,最终该驾校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随后,宝山法院会同宝山公安分局、宝山区规土局执法大队、宝山区城管行政执法局等多家部门,对该涉案土地腾退及违法用地问题进行联合现场执法。在执行现场,请公证人员对相关财产的清理进行了公证,并登记造册。在涉案场地全部腾退完毕后,宝山法院将被执行人支付的场地占用费发还本案申请执行人,案件至此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在本案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占用涉案土地作为驾校培训基地,对抗法院执行的主要筹码就是驾校中万余名教练与学员的安置问题。考虑到本案执行的主要目的是将涉案土地交还申请执行人,必须妥善安置驾校基地中的人员,避免因执行行为带来更大的社会矛盾。执行法官发函至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建议暂停驾校的招生活动,又运用多部门执行联动机制,会同公安机关协调其他驾校接受分流的教练与学员,将潜在的矛盾及时化解。此外,执行法官通过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执行措施,让被执行人处处受限,对其形成高压态势。以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为后盾,做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由其配合法院的腾退,最终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充分体现了多措并举的强有力执行手段与善意执行理念的结合。